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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李永和专员考察公益性项目建设 以“四个务必”督导债务数据调查

   

  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实施以来,地方各级政府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深入了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等情况,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四川专员办党组书记、监察专员李永和一行实地考察地方债公益性项目建设情况,督导融资平台公司债务统计调查工作。

  李专员听取了资阳市政府关于地方财政运行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及其加强债务管理、推进融资平台转型的意见建议,选取了土地收储整理和九曲河改造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开展现场调研。李专员充分肯定了资阳市认真落实“借、管、用、还”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的成效,同时强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报告中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监督也是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的重要职责之一,要围绕重点、狠抓关键,针对各个环节中的核心业务点,精准组织核查调研,及时发现和阻断违规行为。李专员提出“四个务必”,督导调查统计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务必高度重视,一把手负责抓好落实。地方财政部门要将债务数据统计调查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一把手亲自部署,负责任、实事求是地抓好落实,层层传递压力、层层分解落实,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调查,按时高质全面完成统计。

  二是务必强化责任,确保数据真实可信。地方政府债务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各填报单位要按照规定统计全口径债务数据,对提供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确保统计对象、内容的全覆盖,做到真实、客观、准确反映情况和问题,为中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三是务必加强沟通,凝聚监管合力。债务调查工作时间要求紧急、数据量巨大、涉及部门和单位众多,需要各部门、单位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同时,财政、发改、审计、金融等部门既是债务监管的对象,又是合作伙伴,防范风险是共同的目标,通过信息共享、联合监管、成果通报等方式,开展监管合作,有利于凝聚监管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四是务必严格履职,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专员办要充分发挥就近监管优势,对如何把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明确政府与市场的边界等重要课题,积极建言献策。同时,根据财政部的授权,严格履行就地监督职责,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和担保等问题,建立起“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的机制,持续保持对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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