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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一处监管事项

审核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决算编制;审核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相关基础数据;监控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和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监督中央重大项目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对中央重大财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以及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调研和检查;监管中央税收收入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就地开展中央预算收入对账,监督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审核退付中央预算收入;对地方自行制定税收等优惠政策实行监管,监控地方财政收支真实性;征收部分中央非税收入,就地监管中央财政票据的使用;监督国库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和预算支出拨付;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负责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完成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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