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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专员办:四项举措 扎实做好非税收入征管工作

  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四川专员办在开展非税收入征管工作中,积极探索,规范管理,通过四项措施,推进征管工作上台阶。

  一、以制度建设为先导,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基础。自开展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以来,四川专员办陆续制订并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征管办法和规程,全面构建有序、规范、高效的审核工作机制。特别是2016年以来,按照部里内部控制工作要求,经过进一步梳理归纳,制定《中央财政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监管工作内部控制操作规程》,明确中央财政非税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管范围及征管内容,制定了详细的征管业务流程,并列示征管业务风险点及相应防控措施。将办党组关于非税收入收缴工作提质量、防风险、更规范的理念全面融入内部操作规程中。 

  二、以四级审核为抓手,严格管控非税征收风险点。开展收缴业务工作时,严格要求申报单位在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申报材料,并在收到资料的第一时间进行核对,确保受理时资料齐备。审核过程中,根据内部操作规程实行三级审核制度:第一级经办人员初审,按照文件规定的计算公式及步骤,经办人员逐项核对各项信息,保证应缴入库金额准确无误;第二级复核,指定复核人员对初审意见进行复核,如对初审意见有疑点或错误的,退回初审岗解释或纠正;第三级处长复审,处长对复核岗报来的资料进行审核,发现疑点或错误退回复核岗;第四级办领导审定,分管办领导对处室审核意见进行审定,签署意见后反馈给经办处室。经过层层把关,确保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细致准确。 

  三、以电子化管理系统为依托,提高非税收入征管工作效率。审核工作完成后,经办人员在规定时间开具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及时发送给申报单位,通知缴款单位按时将款项经代理银行缴纳入库。缴纳人缴款后,缴款情况即时在网络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更新,专员办工作人员可随时登录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查看缴款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纳入库,如发现未及时缴库,立即对该单位进行催缴,督促其及时缴纳入库。电子化系统解决了征收单位和缴纳人信息不对称问题,并减少银行对账流程,监缴效率大幅提高。 

  四、以台账报表管理为手段,打造非税收入资金征管闭环。在非税收入收缴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建立完善非税收入月度登记台账,在缴纳义务人申报阶段坚持申报一笔,登记一笔;在监缴入库后,同样做到入库一笔,登记一笔,确保每笔数据有记录,每个步骤留痕迹。各缴纳单位上报的月度申报表专人负责整理存档,做到有据可查,台账清晰,账表一致。月底,根据登记台账制作全月非税报表,将全月入库金额再次与网络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当月入库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每个数据从申报到入库均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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